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娄底开锁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娄底开锁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长沙有哪些共享汽车?有共享燃油汽车吗?
我介绍一下我在长沙用得比较多的共享汽车。第一就是摩范出行,纯电动,价格最划算,138元一天,关注公众号还有7.5折券,算下来100多一点一天,电动车ec3续航260公里,油费都不要出,我都开着去韶山玩过。缺点是只能周边游,再远的话就不行了,究竟充电桩还不完备。第二个共享汽车就是 gofun了,它的电动车我一般不租,因为比摩范出行贵,没有券送,干嘛不租摩范呢? 哈哈。我用gofun主要租它的汽油车,价格也就130左右,汽油车没有里程忧郁,我租它专门跑长途旅游,比如开它去过邵阳新邵县一个军工厂,去过娄底新化大熊山,还在山上住了一晚。有了共享汽车之后,我感觉我比有私家车的人玩的地方还多。你们呢?
女子借房给男同事,同事去世后其妻儿不走,对此你怎么看?
猛一看,确实感觉所谓的男同事去世后妻儿赖着不走,有些过分,可是随着相关报道显示,其实事情远不是标题说的那样,而且妻儿感觉有些可怜。当然,一切没有证据去证明,妻儿也拿不出来所谓的借条,所以最终***判决赔偿这个女同事15000元,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拒不执行判决罪名,分别判处妻子和儿子******六个月,缓刑八个月和***十个月,缓期一年的处罚。
到底是怎么回事?据悉,在娄底的女子曾某将房子借给了刘某一家人居住,而这个曾某呢,并不是说和刘某仅仅是同事的关系,二人还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,刘某和妻子伍某关系不恰。长期分居,而刘某呢,据说在曾某买房子时给与其二十万,当然,这并没有借条,也是伍某和儿子的说法,并未得到证实。
谁承认,这个刘某去世,而伍某和儿子就认为这个房子应该有自己的一份,所以说曾某就***了伍某及儿子刘某,双方对簿公堂,当然,据报道,也证实了曾某和刘某确实有过婚外情,但是关于借条一事,并没有得到证实,所以说,最后,伍某和儿子就因为触犯了法律,而被判决。
想想,确实不可思议,虽然说刘某以死,死无对证,但有些事总归也是无风不起浪,绝不是空穴来风,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,伍某母子确实触犯了法律,但是在人性道德的角度讲,凡事还是要小心,莫要被一些人钻了空子,得不偿失。也不要冲动,要理智的对待,最好是要有证据,用法律来***。
这则现实生活中一个典型例子,把传统老话中的“升米恩斗米仇”演绎得可谓淋漓尽致。
“升米恩斗米仇”是指如果别人在危难的时候你给他小小帮助,他会感激你。可如果给人的帮助太多(譬如娄底女子慷慨将房子借给男同事一家住),让其家属形成了依赖心理,对方把原本你爱心资助的东西当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,一旦停止帮助(男同事去世,欲收走房子),男同事妻儿由感激变成了忌恨,以至于最后争吵闹翻、反目成仇。
问答反映的社会现象令人唏嘘感慨之余,也间接给人深深地启示:
朋友之间、尤其是异性朋友之间的帮忙也好,关心也罢,一定要掌握好限度、尺度,否则很容易造成“好心办坏事”、“升米恩斗米仇”的尴尬糗事。
男同事住房有困难、经济不宽裕,娄底这名女子正确的做法是利用人脉关系帮他找房、抑或是适当借给他租房费用。这样,既能体现同事的关心友情,又能在某种程度上“激励”男同事的妻儿努力奋斗,争取早一天自食其力,过上“自给自足”的幸福生活。肯定不会形成今天的“朋友变仇人”的尴尬一幕场景。
更何况你还是一枚容易让人浮想联翩的、扯不清道不明的异性同事兼朋友呢?!
有木有“不怕神一样的对手,就怕猪一样的队友”的讽刺意味在里边呢?
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“关爱”(关心爱护),娄底这名女子能为男同事的“房子”如此上心,不排除俩人关系非同一般(后来***调查两人关系很好,有过婚外情)。
但是令人大跌眼镜的是——“男同事刘某住了几个月后去世,他的妻子和儿子却住在房中不肯搬走了。”
在借房给他人住时,就要多考虑考虑后果!对他人的经济情况也要了解清楚!借房给他人,说明此人没房,也可能买不起房!就会出现住着不走的情况!这和租房给他人是不同的!现在妻儿不走,说明没有房子住,没有可去的地方!租房可能也租不起!现在可以和这个妻子沟通一下,表达你要收回房子的意思!给她一段缓冲期!再收回你的房子!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娄底开锁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娄底开锁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